更新指标信息变更业务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更新指标信息变更业务 二、申领依据 《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10号)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 三、申请条件 单位和个人的更新指标资格有效期内,且未成功申请更新指标证明文件。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可在指定网站打印或到指定的业务办理窗口领取《中小客车更新指标信息变更申请表》(单位、个人),按要求正确填写全部信息; (二)个人申请人在申请表上签名,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材料(户口本等);单位申请人在申请表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提供机构编制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材料; (三)申请人将申请表,有效身份证和相关审批部门出具的材料原件提交给窗口工作人员; (四)窗口工作人员在系统中进行人工审核,确认无误后由窗口指定授权人员为申请人作更新指标信息变更确认操作,现场办结该项业务,并把申请表第二联交申请人留存。 五、业务办理需提交的材料 (一)个人 1.有效身份证; 2.户口本; 3.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信息变更材料; 4.《个人中小客车更新指标信息变更申请表》。 (二)单位 1.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批复(如编委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材料); 2.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单位授权书(需明确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授权事项及变更信息的原因和具体内容); 4.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5.《单位中小客车更新指标信息变更申请表》。 说明:有效身份证是指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 六、注意事项 (一)个人申请人只可申请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其中一项;单位申请人只可申请变更“单位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其中一项。 (二)申请人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有效身份证,以及相关审批部门出具的材料等原件提交给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核验。 (三)根据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的最新规定,从2017年5月1日开始,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必须凭《广东省居住证》原件方可办理。 (四)单位授权书须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固话)。 七、收费标准 申请人办理该项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八、咨询方式 申请人如有疑问,可以登陆指定网站(https://jtzl.jtj.gz.gov.cn)或拨打020-96900交通服务热线电话咨询。 九、投诉电话 020-12345 十、办理机构 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服务中心 十一、业务受理窗口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338号(广州市公路主枢纽指挥中心)二楼办证大厅1、2、3、4、5号窗。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节假日及法定假期除外)。 十二、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的有效期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11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个人中小客车更新指标信息变更申请表..........下载 2.单位中小客车更新指标信息变更申请表..........下载 |